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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 > 江湖奸杀令 > 第13章 慕容客栈排花阵,月夜痴等青竹仙 (白慕蓉吃肉)

第13章 慕容客栈排花阵,月夜痴等青竹仙 (白慕蓉吃肉) 发布页: www.wkzw.me

《寄青竹娘子》

山自青青水自流,

蒙面仙子隐高楼。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https://m?ltxsfb?com

金簪一枚心一片,

愿借清风到枕头。

《淫-醉梦青竹》

醉卧云榻梦缠绵,青竹旧梦入怀中。

双峰叠浪承龙杵,幽谷生津润铁枝。

肢腰款款迎狂雨,花心朵朵吐胭脂。

醉眼迷离含春水,玉腿缠腰不肯离。

一剑直捣花心底,春水横流湿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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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来客栈是柳河镇唯一一家客栈。

说“唯一一家”可能不太准确——镇西头还有个车马店,但那是给赶大车的脚夫歇脚用的,通铺,草席。

所以悦来客栈就是柳河镇上唯一一家正儿八经能住人的客栈。

两层小楼,青砖灰瓦,门口挑着一盏红灯笼,灯笼上写着\"悦来\"两个字,字迹已经褪了色,白天看着灰扑扑的,晚上灯笼点起来倒还有几分暖意。

客栈掌柜姓胡,是个六十出头的老头,瘦得像根筷子,两撇鼠须,眼珠子转得飞快,一看就是个精打细算的主儿。

白慕容进门的那一刻,胡掌柜打眼一扫——月白锦袍,玉冠束发,腰悬玉佩,手摇折扇,身后还跟着一个书童两个家丁四个箱子。

胡掌柜的鼠须一抖,眼珠子一瞪:大主顾!定是青州城来的公子哥!

那位果不其然包下了二楼最大的客房,又点了店里最贵的酒菜,胡掌柜亲自端茶倒水,恨不得把\"欢迎贵客\"四个字写在脸上。

白慕容开始收拾客房,他把客房的桌子挪到窗边,说“采光好”。更多精彩

把床上的被褥叠得跟豆腐块似的,说“万一有人进来看到不雅”。

把四个箱子全打开了——两箱衣服、一箱话本子、一箱杂物——摊了一地。

然后他站在房间正中央,用一种审视朝堂的严肃表情环顾四周,“还缺点什么。”

胡掌柜很识相地退了出去。

他在客栈干了三十年,见过赶考的举子、逃婚的小姐、躲债的商人、化缘的和尚,唯独没见过一个把客房布置成相亲现场的公子哥。

但他没说什么——银子的份量比好奇心重。

此刻。

太阳挂在西边山头,像一个被咬了一口的咸鸭蛋,红得发油。

余晖从窗户斜斜地打进来,铺在那张被白慕容挪了六次的方桌上。

方桌上摆着十四碟菜食、两壶好酒、一套青花瓷的酒杯、一双象牙筷子——筷子是白慕容自己带的。

桌子正中央还搁了一个白瓷花瓶,瓶里插着一枝月季,是他让书童从镇边上折的,月季开得正盛,粉色的,花瓣上还凝着水珠——书童用嘴喷的。

白慕容站在窗前,背对着桌子,一动不动。

他在眺望。

眺望那座山,青竹山。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青竹山刚好被夕阳勾成一道青黑色的剪影,她就在上面。

她此刻也许正坐在院子里,手里捏着那封信,月光白的信封,檀木香的纸,她会是什么表情?

是蹙眉?

是微笑?

是——把信纸往桌上一搁,望着远山沉默很久,然后拿起笔,回了一封信?

“少爷。”

“…………”

“少爷。”

“…………”

“少——爷——!”

白慕容转过身来,瞪了一眼。

书童白小墨正蹲在地上翻箱子,手里举着两件袍子,脸上挂着一种\"又来了\"的表情。发布\页地址)wwW.4v4v4v.us^

白小墨,本名不叫白小墨。

他本名叫白二牛,是白府管家的儿子。

五岁那年,白慕容指着他说:\"二牛这个名太土了,跟我混的人不能叫二牛。\"于是给他改名叫白小墨——白自然是随白家,小是小字辈,墨是肚子里要有点墨水。

白小墨对这个名字很满意,今年他大概十七八岁,比白慕容小两三岁,个头也比白慕容矮半头。

圆脸,浓眉,一双眼睛不算大,但很灵活,眼珠子一动就是一个主意。

他穿的是白府家丁统一的青布短衫,但洗得干干净净,袖口挽到手腕,露出一截晒成小麦色的手臂。

他最大的特长是两样:一是帮白慕容出主意,二是帮白慕容收拾烂摊子,前者和后者结合得极为紧密——出的主意十个有八个会变成烂摊子,然后他再收拾。

本着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关系,让白小墨在白慕容面前跟别的下人不一样。

别的下人会说\"少爷说得是\",白小墨会说\"少爷你行行好赶紧歇会儿吧\"。

别的下人会在白慕容踱步的时候安静地站到墙角,白小墨会在他踱步的时候翻个白眼。

此刻,白小墨正从箱子里拎出白慕容的第四件长衫,抖了抖,举在夕阳底下看了看,然后把脸转向白慕容。

“你脚底下那块地砖都快被你磨凹下去了。”

白慕容低头看了一眼——他刚才无意识地来来回回踱了不下百步,青砖地上隐约可见一道被靴底磨出的弧形轨迹。

他没意识到自己在踱步,他的腿有自己的想法。

“我活动活动腿脚。”白慕容说,然后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

茶杯是空的,他又把茶杯搁下了——搁偏了,半个杯底悬在桌沿外面,差点掉下去。

白小墨伸长胳膊把杯子往里推了推。

“少爷,你的手在抖。”

“没抖。”

“你刚才端杯子差点拿不稳了。”

“那是——手滑。”白慕容把手背到身后。

手指在手心里攥了攥——确实抖,指节发凉,掌心出汗,抖得跟得了癫病一样。

他把手指掰了掰,结果连另一只手也开始抖了,他把两只手都背到身后,然后开始抖腿。

白小墨看得清清楚楚。

他认识白慕容十几年了,见过白慕容在青州城里走路带风、折扇一摇把姑娘们迷得七荤八素的样子,也见过白慕容窝在被窝里看话本子看得直流泪的样子。

但他从来没见过自家少爷这副表情——嘴角是弯的,但嘴唇是干的,眼睛是亮的,但眼皮在跳,整个人从脊椎到脚后跟都绷得紧紧的。

“少爷。”

白小墨换了一件袍子拎起来,月白色的,领口绣着银线兰草,“这件行不行?配你那条碧玉腰带——那个,你别抖了,晃得这衣服的针脚都要被你晃松了。”

“哪件——哦。”

白慕容看了一眼袍子,皱了皱眉,“太素,不够——不够——”他找不到词,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

“不够什么?”

“不够‘第一眼看见就让人心头一颤’的那种,我要是穿得太素,她下山来了,远远看见我——一个穿白衣裳的普通人,跟镇上那些穿白褂子的脚夫有什么区别?她可能还没走近就要掉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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