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海豹往他怀里一塞,借故要去点饮料,转头快步走向吧台。
转过拐角时她步子慢下来,看向墙上贴的那些拍立得——都是来玩的客人留下的。
其中一张里,一个穿jk制服的女孩和一个高个男生脸贴脸嘟嘴亲着镜头,旁边用荧光笔写了“永远在一起”。
下面有个小小的便利贴回应:“现在这个社会,谁还信永远在一起?不过这两人确实挺配的。”
林舟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把海豹调整了一下抱得更舒服,走回他面前,不由分说把海豹从怀里抽出来往他手上一塞,整个人扑上去抱住了他的腰。
张浩阳被她突如其来的拥抱撞得往后退了半步,海豹差点掉地上,手忙脚乱地接住。
他没有看到她此刻的表情——她把脸紧紧埋进他的肩窝里,水手服的领口蹭得有点歪了,蝴蝶结压扁了也没管。
她觉得自己做了一堆糟糕透顶的事。
作为沈鹿的男朋友,她跟别人约会、接吻、被拥在怀里、一口一个老公地叫着;作为张浩阳的好哥们,她最好的兄弟关系被她染上了那些黏腻腻的、尴尬又悸动的暧昧;作为她自己,她至今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谁——有时候是那个想和沈鹿一起在操场长椅上接吻的男生,有时候又是那个想跟张浩阳腻歪到半夜忘掉全世界的女生。
可是她控制不了,这一刻她就是舍不得放开手,就是觉得被他抱着的时候舒服得想哭。
“找个地方坐坐吧。”张浩阳的声音从头顶传下来,低低的,带着一丝笨拙的心疼。
最终他们没去咖啡厅,因为路过电玩城角落里那排彩色小型ktv包间时林舟停住了脚步。
这种迷你ktv像个小电话亭,只能容纳两个人,四面都是透明玻璃但是拉上帘子之后就变成了一个私密的小隔间。
她指着其中一间说“我想进去坐会儿”,他点点头投了币。
门在身后关上,帘子拉起来,外面的街机音乐声被隔成了模糊的背景音。
霓虹灯管在天花板边缘亮着紫色和蓝色的光,照在她白色的水手服上,把蝴蝶结染成了紫色。
小屏幕上播放着无人点歌的待机画面,歌词在没人唱的时候一行一行无声跳动。
两条长条皮质坐凳面对面,距离近得膝盖几乎碰到膝盖。
在这片狭小而密闭的空间里,没有街机厅的喧嚣,没有地铁站的人流,没有需要顾虑的任何东西,只有头顶霓虹灯的微光和他近在咫尺的呼吸声。
林舟忽然觉得眼眶有点发热。
她低下头,头发从两侧垂下来挡住了她的脸,双手放在百褶裙上,指尖在裙摆边缘轻轻摩挲。
在这个小小的包间里,所有的声音都被隔绝在外,她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他的呼吸声。
而他的呼吸声——比她想象中更近,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靠了过来,双腿跨在她凳子两侧,膝盖轻轻碰着她的膝盖,双手撑在她身后的墙面上。
她抬起头,霓虹灯的光在他脸上流动,紫色蓝色紫色蓝色。
呼吸从轻微变成了深沉,他俯身吻下来的速度又慢又稳。
她闭上眼睛,微微仰起头,像一朵花在夜间缓缓合拢花瓣被露水轻轻覆盖。
嘴唇相触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没有再克制。
她用上了他教她的所有东西——在他唇下轻轻开启,舌尖迎上去缠绕像跳舞,牙齿轻咬他的下唇再松开,手掌从他的胸口一路滑上去攀住他的肩膀,把他拉近再拉近。
她整个人被揉进那个熟悉的怀抱里,感觉像喝了一口烈酒,又像被扔进一汪温水里,皮肤上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张,意识融化成了霓虹灯的河流。
她完全瘫软在他怀里,被吻得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他身上,被吻得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被吻得觉得就算下一秒世界末日也无所谓了。
如果能一辈子这样,如果一辈子都能这样被他抱着、被他亲着、被他的体温包围着,她愿意永远当这个穿水手服的少女,愿意永远做他怀里的女孩,愿意不再纠结自己到底是谁。
霓虹灯继续安静地变换着颜色,屏幕上的歌词停在了某一页、停留在某一段副歌的高潮。
包间里的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每一个吻都像是永远都不会结束。
林舟靠在张浩阳怀里,霓虹灯的紫色和蓝色还在头顶交替流转,ktv包间里的音响早已安静下来,只剩下两个人交错的呼吸声。
她的侧脸贴在他的胸口,隔着白色t恤能感受到他体温的恒定热度,他的手臂环着她的后背,手掌停在她肩胛骨之间的位置,不重不轻,刚好把她整个人固定在怀里的力度。
她不想动。
不想从这个拥抱里离开,不想让外面的声音重新灌进来,不想面对ktv门帘外面那个需要她做出选择的世界。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在被两种力量同时撕扯,每一片碎片都带着尖锐的棱角,刮得她生疼。
一边是沈鹿。
从幼儿园就认识的沈鹿,小学时在槐树下分她一半零食的沈鹿,中学时考试前帮她划重点划到凌晨两点的沈鹿,高中毕业那个暑假在秋千旁边红着脸接受她表白的沈鹿,大学入学后偷偷跑回家在客厅里闭上眼睛等她亲吻的沈鹿。
那是她的初恋,她认真爱了那么多年的人——不是随随便便的喜欢,是刻进了日常每一个习惯里的深爱。
可她现在正在背叛她。
不是被迫的背叛,不是血统发作时身不由己的意外,而是清醒的、主动的、满怀期待地穿上水手服化好妆约另一个男生出来约会。
她在抓娃娃机前笑得像个傻子,她在地铁上当着陌生人的面亲他的脸颊,她在ktv包间里主动攀上他的肩膀把舌头伸进他嘴里。
每一件事都是她自己做的,每一个吻都是她主动的。
另一边是张浩阳。
此刻正抱着她、体温正透过t恤渗进她皮肤的这个人。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身体是快乐的,心跳是加速的,大脑是空白的,所有理性的栅栏都被冲垮,只剩下最本能的渴望——想被他抱着,想被他亲吻,想一辈子都这样。
她想嫁给他。
这个念头从一个月前第一次出现时让她羞耻到想死,到现在已经变得像呼吸一样自然。
她想成为他的妻子,想冠上他的姓,想在婚礼上被他掀开头纱,想穿着围裙在厨房里给他做早餐。
这两个人——一个是她爱了十几年的女朋友,一个是她认识了十五年的好兄弟。
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在槐树下玩过家家,一起在小区花坛里追蜻蜓,一起经历了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阶段。
这份友谊本应该是世界上最坚固的东西,而她现在正在用最糟糕的方式把它砸得粉碎。
她闭上眼睛,睫毛扫过他的t恤布料。
理智告诉她应该放手,应该站起来,应该走出这个包间,回家跟沈鹿好好谈谈,想办法变回男儿身,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去。
但她没有放手。
她反而把他抱得更紧了一点。
十五年的细碎片段,在记忆中被重新编排、渲染、赋予了全新的意义。
三岁,她穿着蓬蓬裙扎着小辫子在槐树下玩泥巴,张浩阳把他那根唯一的棒棒糖掰成两半分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