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未婚妻当着自己的面被别人亲吻,岳秋子心中五味杂陈,想着刚刚她唱得情歌,那句“在世上,命运不能更改,放开,不能再相爱,难道这是上天的安排?情人离去永远不回来,无言无语叹息爱不再。更多小说 ltxsba.me”说的又何尝不是他与她,难道他真的要被迫放手了吗?
花天凌,是他苦守十多年的亡妻,可突然之间就在他面前死而复生了,他又对她有了一点点的喜爱,可这世上又有哪个女子能让他产生一点点的喜爱?花天凌是唯一一个!
洛樱都能原谅她为自己做的那种事,而自己就不能原谅她被别人亲吻的事?何况自己全身都被她看见了,她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嫁给他!心思一定,岳秋子便闭起眼眸选择视而不见。
夏小翜若是知道他有此想法,一定会拍着他的肩膀笑眯眯地说:“亲,如果这样就要负责的话,那本郡主早就该对洛四童鞋负责了,因为第一次见面时,老娘就把裸泳的他给看光光了,嘿嘿嘿……”
洛樱的眸光瞥向紧闭双目的岳秋子,潋滟美目中闪过一丝得逞的挑衅,这是本尊的女人,你现在知道了吗?再敢觊觎,本尊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吻够了才放开怀中喘息不止的小人儿,又抱着她不舍地耳鬓厮磨,贪婪嗅闻着鼻息间好闻的沁香。
而岳秋子的虎狼之药再次发作,他的痛苦之色已然完全写在俊美的脸上,淋漓的汗,皱紧的眉,哆嗦的唇,止不住流下的口涎。
洛樱看见也不禁皱起剑眉,光那垂下的口水,他便已得知床上那名“情敌”中的是何种媚毒,遂开口唤人。
“兰儿!”
便有夏小翜四大丫鬟之一的兰儿从塌陷的墙外走了进来,她是一名修为不浅的医女,同样奉洛樱之命前来给夏小翜当丫鬟,只是夏小翜并不知道罢了,不然,她一定会带着兰儿赶过来,何必劳子亲自动手救人。
兰儿对洛樱低头抱拳行礼,声音恭敬:“主子,有何吩咐?”
“把他上了,解毒!”
洛樱素手指向岳秋子,说的话令岳秋子倏地睁开眼,满目惊恐。
令丫鬟兰儿抽起了嘴角,令夏小翜不可置信,柳眉一竖,便说:“老大,你这样是不对的!我就不信你没有解药!”
他脸上的疤都已经浅到近距离看才能看出来的程度,他堂堂洛樱一定有解媚毒的药,又何必非要如此对待岳秋子,恶魔啊恶魔,怪胎啊怪胎,你当真是狠毒啊!
转头就对兰儿说,“你可别听他的!他害人呢!”
洛樱见她居然明着维护美貌公子,不由咬牙切齿,醋意大发。[]
“我身上确实有解百毒之药,但是你要救他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商量商量。”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没安好心,先听听再说,夏小翜再次施展西子捧心的迷惑**。
“你不是也中毒了吗?我帮你解!用最原始的方法!”他突然笑得春光无限,这才是他最终的目的。
此话一出,岳秋子只想愤然起身,将他怀里的女子拉进自己怀中,可是,他却无能为力。
兰儿听见,只深深低下头去,脸上却露出一抹“原来如此”的轻笑。
而夏小翜简直差点暴走!就说他没安好心,丫的,居然想帮她解毒!尼玛,她中毒不深,挺一挺就过去了,哪里用得着男人!分明是趁人之危,不由破口大骂。
“洛混蛋!你姑奶奶我今年才十四!十四!”
“我不管!”
就三个字,洛樱勾唇笑起,一时间美目生辉,潋滟无限,他不是真的要把她怎样,这话完全是说给岳秋子听得,警告他,这个女子终究是他的,快收起你那觊觎的目光。
虽有如此心思,洛樱却没看岳秋子一眼,只伸手从腰间取出一个黑色小瓷瓶在夏小翜眼前晃了晃,然后唤兰儿,抬手扔了过去,之后,非常强势地将满面怒容的小女子打横抱起,哈哈大笑,乖张邪肆。
“回家!解毒!哈哈哈……该是让全天下都知道了,你花天凌注定是我洛樱的女人!哈哈哈……”
“洛老四!你个混蛋!啊啊啊……”
洛樱的笑声与夏小翜的怒叫徘徊在耳边却越来越远,屋里哪里还有两人的身影,岳秋子忍着痛苦,心如死灰,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初他就应该在花天凌对他耍流氓的时候顺水推舟!可是就算那样就管用吗?洛樱不一定就会放手,岳秋子知道,他的对手太强大了。
兰儿看着被她家主子虐到心肺的如月男子,心下不由多了一丝同情,从黑瓷瓶中倒出药丸,缓缓走了过去。
洛樱抱着夏小翜寒风中疾驰飞纵,夏小翜在他怀里急到不行,带着装出来的哭音颤声劝:“大,咱别这样行吗?我娘看到会吓死的……”
“你是想被点麻穴,还是哑穴,或是睡穴?嗯?”美颜如妖,洛樱笑得很是得瑟。
夏小翜黑了脸,噤了声,斜睨着洛樱阵阵磨牙,魔星啊!生来就是克她的啊!这个混蛋!
也就两句话的功夫,洛樱抱着她就轻巧地落在了柳家的院中,他红衣魅影的绝世身姿看得一院子村民目瞪口呆,各个张着嘴连八卦都忘了说了,震惊地无与伦比。
这男子是谁?不会就是传说的洛四公子吧?他是人吗?分明是仙境走出来的狐狸精!比柳家做客的那位月亮之还有过之啊!
夏小翜看到一院子人满为患,不由抽了嘴角,婚宴都散了不是吗?为毛她家现在的人比参加婚宴的还多,发生了什么事?
“快放我下来。”
夏小翜在洛樱的怀中轻轻挣了一下,示意他将自己放下来,她要早知道家里有这么多人,说什么都不会让怪胎抱她进来的!多丢人啊,她的一世英明啊,连连被他破坏!
王大山是见过洛樱的,而此时见他抱着自家妹子,心下了然,笃定这两人必有“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