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则数十万的资金,很可能就是原主歌曲的版权费。
版权费一般是由大华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帮忙收缴,然后如果是独立音乐人,就在代扣税后,直接打到音乐人的账号上;如果音乐人签有经纪公司,就打到经纪公司的账号上,由经纪公司缴税,然后转给音乐人。
可是,原主和银星公司的经纪合同已经到期了,不知为什么音乐著作权协会没有将后继的版权费用打到自己的账号上。
自己要怎么才能给自己维权,继续接收以前那些歌曲的版权费呢?
是不是,该再找个经纪人来协助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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