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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文原配不干了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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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此时的陈知意还尚未预感到,自己即将被油到眼瞎。

她正躺在床上,快乐的数钱钱。

上次一篇《说张三》虽然字数不多,但却因为转载的报纸数量繁多的缘故,给她带来了一笔极为丰厚的报酬。

燕京日报这边,一开始给的是千字三元中档的稿酬,且这还是看在林路留的面子上,但在后来文章火了之后,立马提高了她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块钱,补发了十二块钱。

再加上全国各地报纸的转载费,其中有高有低,高的有大刊物诸如《丝语》之类的,给的稿酬和燕京日报相差无几,而低的虽然只有几块钱,但蚊子再小也是一块肉。

陈知意算了算,30块 30块 4块 ......小小一个短篇,竟给她挣了六百来块的收入。

可别小看这个时代的六百块钱,此时的物价下,银元的购买力是极高的,譬如此时在广东销量排在前列的“新兴白”牌的大米,每石的售价就才六块多元,而猪肉的售价,则大约是每斤0.3元左右,牛羊肉则在0.2元左右,更别说蔬菜之类价格更贱的食品了。

这时一个壮劳力在工厂干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就是十五六块钱。

由此就能知道,陈知意这六百来块钱,到底是一笔多大的巨款了。

把小钱钱和自己的存款放进盒子里之后,陈知意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怪不得这时期的文人,生活能过得这么滋润,就这随随便便一点稿酬,都能够得上普通人家全家的收入了。

不得不说,第一篇文章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这让陈知意在内心深处,着实自信了许多,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写文挣钱的决心。

这次随着稿酬一起寄过来的,还有几封包括《燕京日报》在内的报社杂志邀稿函。

陈知意对比了一下后,决定还是继续向《燕京日报》投稿。

这其中的原因有三点,第一,她未来有很大一段时间都会居住在燕京,选择燕京本地的报纸,有利于和编辑接洽。

第二,则是因为《燕京日报》发行量可观,是京津冀地区排在前列的大报社,且有着林路留的香火情在,更加有利于她以后的发展。

而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燕京日报》这个叫丁思的的编辑,邀稿函写得十分的恳切,且一口气就将容与这个初出茅庐的作者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元的最高一级。

选定了报社后,陈知意仔细分析了一下《燕京日报》的各个版块,发现这家报纸在针砭时弊之余,也不乏一些博君一笑的通俗连载小说。

想想这也正常,除了愤青之外,哪个小市民会天天追着关注发生了什么时政新闻?大多数人读报,就像现代的人下班后刷手机,都不过是想要在一天的忙碌之后,获得一点愉悦的消遣罢了。

陈知意自认为自己也是个俗人,没什么高大上的思想,让她成为什么思想大家在报纸上挥斥方遒,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还是这种通俗小说适合她这样的俗人。

现在《燕京日报》的小说版块上,连载的是一篇武侠小说,陈知意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上午,这位叫“春秋笔法”的作者,行文显然十分老道。

武侠小说是时下十分常见的题材,常见,就意味着这个题材已经被写了千百遍,已经被写透了写烂了,但这位春秋先生,在有限的套路下,却一路靠着深厚的文字功底和知识储备,把这篇武侠小说写出了花样。

怪不得这篇文能成为时下通俗小说中的红文。

陈知意看完后,不禁对同行们优秀的文学素养十分感叹,民国时期的文人挣得虽然多,但这个行业的入门门槛也高啊,这样的佳作,还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

搜集完资料后,陈知意坐在窗边,开始静静构思自己这篇小说的内容。

她打算以通俗小说作为自己的第二个切入口,所以这篇小说的受众就和《说张三》不同,面向的该是文化水平普遍很一般的市民阶层。

这样一来,行文风格就要改一改,要更加直白通俗一些。

同时,因为是一篇长篇小说,那就要考虑故事的吸引力和可读性,要在前几章就吸引住读者的目光,随后还要注意故事起承转合的情节安排,让读者有继续看

下去的欲望。

想到这里,陈知意不禁灵机一动,说到能引起读者的阅读欲望,那还有什么比穿越这个梗,更加吸引人的呢?

要知道,当时第一本穿越小说出来之后,这个题材可是一下子就红遍了大江南北的,且此后十余年的时间,穿越小说都经久不息,牢牢霸占着小说界的半壁江山。

凝思索了一会儿之后,陈知意决定用“穿越”这个元素,但却不是写上一世常见的网文小说,诸如“现代白领穿越到古代和皇子谈恋爱”“男子穿到古代建功立业登基称帝”之类的玛丽杰克苏文。

她写得也苏,但怎么说呢,苏得有点怪,陈知意打算把背景放在西方,写一篇普通英国小市民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回了一百年前,利用先知抢占时机,最终成为全国首富的故事。

其中苏点爽点是有的,男主不过是一个小市民,陡然回到一百年前,知道了此后历史的发展,谁会成为大人物,做什么生意会赚钱后,一路利用先知顺利实现阶层逆袭,这一过程肯定会吸引不少人的兴趣。

毕竟当下还并没有穿越这一类新的小说类型,且这个标签又自带爽感,应该会符合市民阶层的口味。

一上午的时间,陈知意匆匆写出了一个粗略的小说大纲,随后才去饭桌上扒了几口饭,回到桌前开始写第一章。

“保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今年三十岁,做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拿着一份普普通通的薪资,生活温饱无忧,但却绝算不上富贵。

他的老板家族据说是远洋贸易的早期得利者,发展到如今,已经累积起了巨额的财富,有时候偶然看见老板开的豪车,他心里也会升起一点羡慕的情绪。

他日常的爱好是和朋友们一起在小酒馆里吹牛,一群人喝了点酒之后,常常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如果早生几十年,赶上帝国才开始腾飞的时候,必然要抓住机遇如何如何,甚至他们还因为太过无聊,详细的设定了该怎么抓住每个机遇的具体步骤

一天保罗在小酒馆醉酒后醒来,却突然发现梦想照进了现实,他真的回到了一百年前......”

因为是熟悉的套路,陈知意写得很快,短短一下午的时间,就写完了两章六千来字,剧情刚刚进入到保罗穿越后,利用先知优势,搭上了一艘有名的去往北美的船队,开始挖自己的第一桶金。

此时时间已经是傍晚,暮色四合,院子里静悄悄的。

陈知意活动了一下脖颈肩膀,站起来在屋檐下走了两圈。

今天的天气阴阴的,风雨欲来,院子里的柿子树树枝,被吹得沙沙作响。

她之所以会把这篇穿越小说的背景放在西方,其实是有着些微小希冀的用意的。

文里的男主穿越回去的一百年前,正是英格兰大不列颠殖民帝国,崛起的初期。

这时期的英格兰,在经过工业革命的经济积累后,在随后同法兰西竞争殖民霸权的四次战争中,四次都取得了胜利,海上霸权的确立,已为这个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日不落帝国”拉开了历史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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