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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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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这节课是大一的刑法总则,大部分课堂上的同学都刚满或未满十八岁,虽然没有刑法上的问题(注一),但蛮多同学都还是处男或处女。

也因为这样,大概是处男的许晋嘉抽插陈老师其实也没几下,他就涨红着脸大叫:「我要射了!」陈湘宜老师也不特别感到惊讶,套着阴茎的性器并没有像刚刚那样激烈地上上吞吐着许晋嘉的龟头,坐在许晋嘉身上的她,反而是特别温柔地微屈着双膝前后轻晃,让许晋嘉的龟头更能感到女体的温暖和湿润,又不致于刺激过头,接着双腿一夹,深深一坐,让许晋嘉的阴茎没入她阴户的最深处,脸上一阵潮红,便满足地坐在许晋嘉大腿上,殊不知这几下已经挤尽许晋嘉阴囊内所有的精液。

许晋嘉偌大的阴茎就在射完精液后瘫软地滑出陈老师的阴道,我无暇观赏这淫秽的画面,我只注意到许晋嘉射完精后涨红的脸又更红了,呼吸的频率更是快到简直快喘不过气来!陈老师好像早料到会有这个现象,一点也不在意地走上讲台,连阴户中汩汩流出的精液都懒得擦拭,任由白浊液体在胯间随着她的步伐滴下。

「许晋嘉你的心脏多了一条神经,会导致阵发性室上性心搏过速,或称心室震颤,杏林子刘侠就是这样走的。

因为你是处男,你没性交过,不知道自己在剧烈运动时会有休克的危险,老师刚刚有控制你的快感,让你能感受性交时的兴奋,却不足以致命,不过要是老师没发现这件事,你很可能在第一次做爱时因为竭尽全力而丧命。

下课后你赶快跟父母亲讨论什麽时候动烧灼手术去掉那条神经,以免以后马上风。

」靠夭啊,我知道陈老师是刑法博士、心理学博士,该不会也有医学学位吧!后来想想,她应该没那麽神,用看的看得出人家有什麽病,应该是做到一半临场判症,搞不好跟任何人做都能临时反应看出什麽跟刑法有关的端倪吧。

「同学想想看,老师刚刚只是想要强制性交许晋嘉,如果性交完毕后,许晋嘉因为心室震颤死亡,这能否归咎给老师?以单纯条件式的因果关係来说,老师的性交当然是他死亡的原因,不可想像老师没强制性交他而他突然死亡;但是一般人怎麽能预料到对方有这麽罕见的状况。

又例如,基于伤害故意划了对方一刀,结果对方因为患有血友病而失血过多死亡,这怎麽能归责给行为人?所以实务上采的是相当因果关係说,亦即,通常情况下,『有此一条件都会引发此一结果的条件,才是真正造成结果的原因』。

因为此时结果和原因之间具备有相当性,所以称为相当因果关係说。

也就是说是不是每次发生强制性交,对方都会有心室震颤死亡的结果?如果不是,强制性交就不能算是对方死亡的原因,老师的行为顶多被论以强制性交而非强制性交致死。

」「不过学者现在比较倾向採取条件理论,再用客观归责理论去除包山包海的那些不重要的因果。

所以我们必须对条件的因果关係做点补充,以去除一些模煳地带的情况。

」「一、纯事实的因果关係。

假设某位男同学想姦杀(通俗说法)陈湘宜已久,并在陈湘宜前往慕尼黑大学开学术研讨会前一天真的动手犯了刑法226之1─强制性交而故意杀被害人(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只有二选一,很重的刑度),强制性交并杀害了陈湘宜,谁知道陈湘宜预计搭乘的那班飞机隔天竟然失事,无人生还。

男同学不能主张他没姦杀陈湘宜,陈湘宜也会飞机失事身亡,飞机失事仅是单纯事实,不影响前一天同学姦杀陈湘宜的事实,因此男同学杀害陈湘宜还是有因果关係。

」靠,干嘛讲得好像事不关己一样,陈湘宜陈湘宜的叫,虽然您已不再只属于我,我还是喜欢您的,别诅咒自己嘛。

何况现在一丝不挂地,阴户里残留着两人份的精液,嘴里还讲什麽姦杀不奸杀、干死不干死的,有够触霉头的,你以为你是ttb喔(注:ptt名人,「我要干死ttb」这句名言的主角)!「二、事实明确的因果关係。

如今天一开始示范的,如果事实不明确,只能用罪疑唯轻原则认为没有因果关係。

」老师真的很酷,眉宇间神采飞扬地写着黑板,不时回过头来滔滔不绝地讲课,上半身是只穿着胸罩的清丽面容,下半身却除了丝袜一丝不挂,甚至偶尔背对着同学们写板书时,仍可看见双腿张开时阴户偶然滴下的精液,真的太诱人了。

「三、因果关係中断。

就像刚刚老师强制性交许晋嘉,如果他真的因此而死,在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前,如果用条件理论判断,强制性交就不是许晋嘉死亡的原因之一,真正的因果关係已经被心室震颤中断。

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后,必须解释成老师的强制性交还是许晋嘉死亡的原因之一,只是这结果因为『因果历程的反常或欠缺常态关联』,不能归责给行为人。

条件理论主要只是过滤掉有没有因果关係,最后把关的还是客观规责理论。

」「四、超越的因果关係。

假设老师强制性交许晋嘉,他也已经心律不整,濒临死亡,却突然有仇人闯入一枪打死他,则枪杀才是他死亡的原因,并非老师的强制性交。

」虽然许晋嘉完全没有做错任何事,他才是被强制性交的受害人,但看到他把精液射在陈老师体内,阴茎尺寸又与我不相上下,我真的有点因此讨厌他,不知不觉便把我自己代入仇人开枪的角色,哈哈,许晋嘉,去死吧!「五、双重的因果关係。

如果刚刚老师强制性交许晋嘉时,是两女一男的做法,不论是只有老师或另外一人,其兴奋程度都足以致死,如果套用条件理论的公式,若老师的行为不存在,许晋嘉还是会因另一女的强制性交行为兴奋而死,所以老师强制性交并非许晋嘉死亡结果的原因;反之,若另一女的行为不发生,许晋嘉也会因老师的强制性交而死,那会发生两个都没有因果关係的盲点,所以双重因果关係算是条件理论的例外,老师和另外一女的行为都是许晋嘉死亡的原因。

」「六、累积的因果关係。

老师奸完许晋嘉本不足以致死,可惜许晋嘉太帅,马上又来一个女性强制性交许晋嘉,老师和那女性的单独行为都不足致死,累积则发生致死结果,则两人的行为都是发生结果的原因。

」「放学前我们来小考一下。

」咦,从来没听说有小考这回事啊,惨了,我要打起精神来,不能再颓废落寞下去,我发过誓要学好刑法的,不能把小考考糟了。

我本来就配不上老师,看到她被两个人射精在阴道里面也没什麽好难过的;搞不好别人比我更喜欢老师,上一堂课我也内射了陈老师,别人岂不早就气死了,我不断地用宪法上的平等原则教训自己,一度以为老师只属于我的想法不但自我中心,而且恶劣,能有机会在课堂上当老师的助教一亲芳泽已是上辈子的福气,何况我还跟老师做过爱,这辈子还有什麽好遗憾的,唉。

「请一位男同学自愿到前面来。

」天知道两个半小时前我是多麽希望这个是属于我的机会,平常也在家里偷偷练习举手的速度,现在老师口中说出这句话,我竟然没有反应,而环顾教室,几乎全班男同学都举起了手,毕竟这时候老师一定又是用香艳刺激的方式讲述,只是我已无心消受。

不过身为在全班男生中唯一不举手的,反而更突兀,老师往我望了过来,眼里露出些许不解,接着也没把我放在心上了,随手点了一个高大的男生上台,就是「法学院之虎」胡文钦。

「在这里强制性交老师。

」老师面对着全班弯下了腰,双手扶在坐在讲桌正前方的女同学桌上,那同学就是何心瑜;经过上次与我的教室情缘,她好像也想学好刑法,竟然坐公妈位。

听到陈湘宜老师要求胡文钦强制性交老师自己,她尴尬着皱着眉头往我看过来,是了,她知道我喜欢陈老师,她也为我心疼,我只能看着她苦笑了下,我无力阻止这一切发生。

说是强制,其实胡文钦也不必太费力,陈湘宜老师摆明就是没有要抵抗,噘高本来就未着片缕的屁股就要他把阴茎插入,只有意思意思叫了两声不要。

老师面带笑容地看着我们,天使般的面容,因弯腰身体往前倾而从胸罩中呼之欲出的胸部,天知道这景象多淫靡!今天到目前为止,我想唯一能称许陈老师的,至少她没必要玩弄乳头就没露出来,只有单纯表演被强制性交,没有边享受阴道高潮还顺便挑逗乳头享受双重快感。

老师本来还半开着玩笑看着我们,嘴里叫着「不要不要」模拟被强制性交的情状,等到胡文钦裤子一脱,右手扶着25公分的大屌,前端往前突刺撑开老师的阴门,她才有点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阴部,赫然发现对手不愧是法学院之虎,龟头像鸡蛋那麽大,正尝试着嵌进她的身体!我虽然开始有点讨厌老师,却还是很注意她的表情,我相信现在不是演技,她是真的受不了这根大老二,不过其他同学还笑着欣赏这一切,有些人交头接耳似乎在讚歎老师的演技,拜託,老师的小穴是真的受不了那只大屌啦!上次被老师一脚踢倒,这次有机会被老师点上台,胡文钦真的是来干够本的,完全不管老师是真的叫着「不要、受不了了」,双手抱着老师的小屁屁,一下下用力地干着老师,每次都把25公分的棒状凶器退回到仅剩前端还在老师体内,然后故意用力前挺,让整根没入至底,发出啪搭啪搭、噗滋噗滋的声音,淫水喷了不少在何心瑜笔记本上,她无奈地一直拿出面纸擦拭。

随着胡文钦每次的冲撞,老师的胸部发出惊人的晃动,乳头都快要摆脱奶罩跑了出来,老师绑成马尾的长髮也向洗髮精广告一样不住飞扬,两鬓流下的汗水也因为下体被冲撞连带的惯性往前喷出,脸部表情更是痛苦超过愉悦,不时看到老师在被突进时咬牙切齿,势头稍缓或胡文钦把阴茎往后退时又露出舒坦的表情,我的心情好矛盾,坦白说看到老师的淫荡样我是有一丝好奇的,毕竟平常高傲的她没什麽机会发出这种表情,所以我希望看到老师更多种样貌,希望胡文钦多发挥本事。

不过,谁受得了老师紧窄温暖的阴道,即使性经验丰富的胡文钦,也因为这次的经验太美好,不到五分钟就喘着气,皱起眉头大叫「我要射了!」唉,我都懒得算了,不过这应该是今天第三支把精液射进老师身体的阴茎。

嘿,没想到他才刚讲完要射精,老师竟然右手一把握住他老二的根部往后施力,让胡文钦的阴茎退出她的阴道,老师则是自己双腿微屈,把阴阜用力往前挺,然后左手努力搓着自己的阴蒂,在胡文钦射精之前,老师竟然先潮吹了!这荡妇!老师的阴道喷出大量清澈的液体,溅满何心瑜的笔记本,还有部分喷到她的脸上,她苦笑着别过头来,无奈地看着我,她是不是想到上次我颜射自己的搞笑模样?然后我才刚想要伸出手指提醒她别回头,却发现我食指一指,她反而充满好奇心地转身,不别过头去还好,回头的瞬间换胡文钦的超级巨屌射精了,也喷了何心瑜一脸精液!不断抖动的龟头马眼处,白色的液体源源不绝喷出,原来屌大的人精液也比较多,绝不像某些三流情色小说的描写,我发誓我陈述的都是事实,胡文钦的精液几乎喷满了何心瑜的笔记本和脸上,这让我感到有点抱歉。

陈湘宜老师如释重负,嘴里喘着气,也不管后面干到软腿的胡文钦,正匆忙地拿着裤子要回去作答,老师香汗淋漓地问:「现在,小考题目第一题,男同学犯了哪些罪,大家不用写出正确法条,例如:杀人罪、窃盗罪,老师就知道意思;第二题,试举出刚刚的犯罪中,当中涉及的因果关係的讨论,以及结果归责的对象。

考试没有标准答桉,言之成理就给分,答对一题60分及格,两题答对100分,全错的同学50分。

」哇,答错还有墨水分数,跟国家考试差不多耶,就算不会也要用力掰。

我忘记一切的不愉快,振笔疾书,老师现在才拿出面纸擦拭胯下仍在滴落的液体,有她自己潮吹的液体、汤智伟、许晋嘉的精液,好像胡文钦也喷了一点白浆在她阴毛和肛门上,想到曾经是大家的女神被凌辱成这样,我的心一揪。

老师边擦拭着自己惨不忍睹的阴户附近,仍关心学生学业进度,穿梭在课桌椅间审视学生的答桉,不时微笑着点头,不时皱着眉头、嘟着嘴把头歪到一边思考,模样甚是可爱,如果不往下看她来回擦拭下体的动作的话,真的会以为她是纯洁的青春偶像。

突然我感到身边有人驻足良久,也不管她,我只努力回想今天的内容,然后写下『胡文钦容任射精的故意(注二)可能该当刑法毁损罪、公然侮辱罪,毕竟他损毁了何心瑜的笔记本、颜射了何心瑜,可能让她感到羞耻,不过老师潮吹的行为中断了胡文钦射精的因果关係,所以那两个罪名算老师的;也有可能单纯老师潮吹不足以损毁何心瑜的笔记本,但是加上胡文钦的精液,让何心瑜的笔记本糟了殃,这是累积的因果关係,两个都成立毁损罪,喷溅到何心瑜的部份则因为公然侮辱是行为犯,不看结果,所以不管喷的量多还是少,都构成公然侮辱,当然还有胡文钦对陈湘宜老师的强制性交,』总之我把所有可能的情形都讨论了一回,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

直到我听见身边啧啧的讚歎声,我才确定刚刚陈老师在我身边看了很久,与我四目相对的瞬间,她满意地点了点头,颇有称许我的味道,喂,心理学博士,你不知道我现在的心情吗?你对我愈好,只会让我更难过。

收完全班的小考考卷后,老师换回嘉女的制服,抱着考卷回到研究室。

回忆起三个小时前我还为老师穿着清纯白衬衫、黑色百褶裙而心动,现在看完她和三个人的性交表演后,却只剩心痛。

注一:刑法上未满16岁有准强制性交罪的问题─立法者为保障青少年少女,拟制他们在16岁之前是对性自主的概念很模煳的,所以即使获得他们的同意而与之性交,刑法上仍然是犯罪,因为其实不是真的强制性交,所以称为准强制性交罪(227)。

不过如果对14岁以下少年少女进行强制性交,则是另一个法条(222)了,叫做加重强制性交罪。

刑法221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2条:犯前条(指刑法221条)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227条: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简单讲,就是你与未满14岁男女「合意」性交或猥亵,成立227条前2项,14岁以上未满16岁,成立227条后两项;如果是违反性自主的情况下与未满14岁男女性交或猥亵,则成立222条,如果是违反性自主的情况下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女性交或猥亵,则不特别成立他罪,仅以刑法221条论处。

并没有未满18岁不能与之性交的条文。

一般人误以为18岁才能与之性交大概是搞溷了刑法的责任年龄是18岁,或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中不得与未满18岁人从事性交易的规定,如果非性交易,满16岁就没有处罚的问题。

注二:当然射精在某些情况下不算是行为,只是单纯的反射动作,但是胡文钦可以避免却不避免,大可以按住老二让它不要向人喷精,难谓其没有以射精来达成颜射何心瑜的未必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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