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下就把姑娘的半边屁股给割下来了。
且把割下的肉放在席子上,左右划拉了些落在地上的枯树枝子,寻来自己东讨西要弄来的半个火镰和一小块燧石的头儿,搓一点儿火绒子打了半晌,天都快黑了才把火点着。
就着那火,把一块女人的臀肉架起来烘烤,听着人油滋滋的乱响,土狗子觉得那简直是仙乐,闻着人肉的焦味,土狗子也把它当成了龙肝凤髓,逗得他馋虫乱动,也不管火候够不够,生生歪歪地就啃着吃了。
吃了这块肉,就觉着有了力气,可是意犹未尽,又把女响马那半边屁股也割下来烤熟吃了,还觉不过瘾,想再把那两条大腿上的肉吃了,可肚子怎么也盛不下。
虽说这
女响马不胖,可再怎么说,臀大肌也是身上最大的两块肉,连脂肪加起来,怎么也有三、四斤呢,一顿都给吃了,还能不饱?土狗子撑得站起来都费劲,勉强扶着墙起来,腆着个肚子连夜下了山。
第二天土狗子听见人说,城南的山神庙里发现一具无头女尸,被人奸了,还割了屁股,地保已经到衙门里报官去了。土狗子知道是那个女响马被人发现了,心里吓得直发慌。
奸尸可是犯法的,土狗子不敢在城里呆了,跑到城北十来里的胡家镇。后来听说衙门里去了那山神庙查勘,从里尸的席子和捆绑的手法上看是在法场上被斩首的女犯,叫牢里负责剥衣服捆人的牢头们来认,认出死尸是被斩首的女响马。
你想啊,这么年轻美貌的一个小妞儿,亲手剥了她的衣裳捆绑,还能不仔仔细细地把那光溜溜的身子看个够,什么斑呀、痣的,别人不知道,扒衣裳的还能看不清么?!
从现场的痕迹上看是个乞丐干的。查案的老爷说,这女贼丢在乱葬岗子上是让野狗吃,同被乞丐吃没什么两样。她是女响马,不算人,要是能因此救活一条人命,也算她到死为别人做了一件善事,说不定就不用坠十八层地狱,还有脱生成人的机会呢。
土狗子知道,这件事儿这么着就算过去了,便又回到了城里乞讨。等日子久了,才敢把那女贼的罗袜拿出来送给那女乞丐,果然就得她睡了一夜。又过了些日子,土狗子把那绿绸裤和绣花鞋又拿出来卖,却被人抓住,说是他偷了人家的东西,给送了官。
大堂上,县大老爷惊堂木一拍,土狗子也顾不得丑,忙把一切都招了。老爷就是那个在山神庙查勘的官儿,听土狗子这么一招,赶紧把当时行刑前负责剥衣裳捆人的衙役叫来一认,果然是那女响马的东西。土狗子也没看出老爷是怒还是笑,只是叫人把那东西往土狗子眼前一扔,说了句:“让他滚吧!”便退了堂。
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那死人的裤子和绣鞋就没有人敢买,乞丐们也都拿这事儿当话把儿取笑土狗子。不过那个女乞丐却觉着土狗子挺不错,敢吃人肉,那可是“凉山坡英雄”式的勇敢行为,何况他还上过堂,见过县太爷呢?于是,女乞丐就公然穿上了女响马的鞋袜和裤子,成了土狗子的乞丐婆。
后来平西将军出征,土狗子投名参了军,出去打了两年仗,全须全尾地回来了,竟然有了钱,买了几亩薄田。因为作过乞丐,所以脸皮厚,只要能赚钱,什么都不在乎,很快成了本地一个大户。他同那乞丐婆生了一个土狗崽子,土狗崽子后来出
了海,又生了崽子,那个有名的扁扁就是土狗子的玄孙。虽然有脸皮的厚的传统,也怕人家提起当年他祖宗的那件丑事,所以一直不敢回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