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我们的白人主人,时常把他和女奴生的混血女儿拉到屋里,从中选一个跟他上床。斯蒂芬妮也一样,其他的混血姑娘在旁边看着,好好学着。如果拒绝和主人做那事,就会被毒打一顿。那个白人庄园主娶了一个穷白人女人,那个白人女主人也给他生了好几个孩子。斯蒂芬妮从小要光着身子去服务那个女主人和她的孩子,每天被他们打骂,稍微有反抗都会被毒打。那个女人的孩子总是在斯蒂芬妮身上摸来摸去,她要是让自己的手碰到乳房和两腿之间,也会被打,因为女奴的身子是主人的,不是自己的,只能用来让主人享乐,自己不能碰。”
露西补充说:“斯蒂芬妮被她白人爸爸强奸过这种事并不少见,奴隶市场上的混血姑娘一半左右都有这种经历。”
我听完之后,内心更是震撼不已。
这种父女乱伦的行为在中国简直是闻所未闻。
如此悖逆人伦,即便是非亲生女儿,而是继室所带之女,依据朝廷法度,也会被打入死牢,处以极刑。
朝廷素来重视维护三纲五常,绝不会姑息此类悖逆人伦之行径。
然而在美国南方,此等事竟成寻常。
回想我曾多次远渡重洋,与白人交往颇多,却从未目睹如此野蛮之举。
如今对斯蒂芬妮,我满怀同情,未能将她从困境中解救,实在令我深感愧疚。
在露西的酒馆喝酒时,我每周能看到至少有1天,露西小姐和她妹妹佐伊小姐,会合力对她们手里的女黑奴妓女进行鞭打。
露西小姐察觉我正在旁观后向我解释道:“先生,你应该能理解,如果这些贱人不愿意和客人上床,耽误了我赚钱的话,我只能如此,让她们明白自己的身份,提高她们的服从性。”
我想起亨利对我说的话,这些女黑奴看我确实和看露西姐妹用的是同一种眼神,因此我没有对此表示任何不满,冷漠视之继续喝酒。
但我从来没见过玛丽挨打,玛丽说她受客人欢迎时也常因客人不满被打,自从没客人要她,露西主子也懒得打她,常说嫌她没用,要把她卖了。
露西姐妹在忙着打女黑奴时,就会安排她们的孩子出来照顾客人。
露西告诉我是她们姐妹和附近庄园主的私生子,现在这几个孩子的父亲还会每月招她们去两三次,好换换口味。
我无法忘记斯蒂芬妮,她的模样俊美,超越了我所见过的所有中外女人。
然而,她的身份却如此卑微,若能将她买来陪伴我,真不知这夜晚会有多么惬意。
回想我在孟买与东印度公司人员交往时,也曾见过不少公司员工带来的白人女眷,她们个个高傲冷漠,对我视而不见,仿佛我连碰她们一下的资格都没有。
为何这洋妞就不能被我们中国人触碰?
她又不会少块肉。
然而,令我惊喜的是,一位金发洋妞竟用眼神暗示我买下她,那一刻我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只可惜我刚到此地,积蓄有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她被他人买走。
她的身世如此凄凉,若是我,定会将她捧在手心,如珍宝般呵护。
这蛮夷买卖奴隶的习俗实在野蛮至极,令我难以直视,但入乡随俗,只要我能对她好,也就罢了。
自从来到美国,从春到夏,我每日小心翼翼地陪着白人客人,精神压抑,心情紧张,整日郁郁寡欢,长夜难眠。
此时,我总会想起斯蒂芬妮那丫头,可惜啊,可惜。
想起约翰逊那个家伙,望之就不像个好人,一脸横肉的凶恶之徒。
听说露西小姐曾提到,他整日骄奢淫逸,胸无点墨,家中偌大的产业,他只会骑马游猎,终日酗酒不醒。
像花一样的闺女若落在他手里,恐怕也会被毁掉。
最近传闻他酒后骑马打猎,结果从马上摔下,还因手枪走火打伤了自己,需修养3至5个月才能康复。
大约在斯蒂芬妮被卖掉一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在店里算账,突然见露西小姐神情慌张地跑进来,对我说:“先生,你还记得斯蒂芬妮吗?你一直向我打听的。”
我先将手头的账目记录清楚,暂且放下手中的工作。
露西小姐显得非常急切,继续说道:“在霍尔维,斯蒂芬妮被出售了,你赶快租辆马车去,应该不贵,但可能有人恶意抬价,你会嫌弃她吗?”
我立刻锁好店门,握住露西的手表示感谢,并察觉到她说话如此急促,是因为急着跑来通知我,而且她想确认这么做是否值得,所以问我是否嫌弃斯蒂芬妮。
根据露西小姐之前的说法,斯蒂芬妮短期内被二次出售,肯定是因为逃跑被抓回,而且身体状况可能不乐观,寿命恐怕也支撑不了几年。
此时已来不及多想,我赶到码头找到一辆出租马车,车夫欧文是个黑白混血儿,他以前常在帮我搬货时闲聊几句,我只要有需要总会优先租他的马车。
这次我对欧文说得也很简短:“霍尔维,要快。”欧文没有多问,立刻驾车前往。
我抵达霍尔维时,已是午后时分,天气有些阴沉。
拍卖台设于旅店前的台阶上,周围聚集了数十名当地人,多是小种植园主和穷困的白人自耕农,我也低调地混入其中。
奴隶贩子手持皮鞭,对人群高喊:“各位,今天的奴隶可是稀世之宝!看看这模样,值不值你们自己掂量,她叫斯蒂芬妮,18岁。”
旁边传来微弱的挣扎声,一个瘦弱的身影被推上了台。
金发披散在肩头,蓝眼半睁半闭,蒙着一层疲惫的雾气,雪白如大理石的皮肤上布满了淤青和鞭痕,但脸庞依然娇美无损。
她身着一件破烂的麻裙,裙摆撕裂,露出纤细的小腿,双腿颤抖,几乎要瘫倒。
奴隶贩子抓住她的左臂,粗暴地拉直,露出外侧鲜红的烙印“r”。
她低声抽泣,泪水模糊了视线。
我回想起露西在酒馆提到的,runaway,这是逃跑者的标记,烙上此印者多被主人抛弃,再逃便是死罪。
奴隶贩子一把扯下她的麻裙,扔到台下,露出她赤裸的身体。
她的皮肤白得透明如瓷,却满是伤痕,背上鞭痕纵横,渗出鲜血,手臂和腿上青紫斑驳,胸部和臀部的曲线几乎消失。
左臂上的“r”烙印刺目,宛如耻辱的徽章。
奴隶贩子用鞭柄点她的肩,命令道:“走两步,别磨蹭!”斯蒂芬妮踉跄迈步,脚下一滑,几乎瘫倒在地,每一步都虚弱无力,却因纤弱更显楚楚可怜。
她右手遮胸,左臂烙印暴露,哭声低柔如猫儿的呜咽,令人心碎。
奴隶贩子咧嘴一笑:“瞧这丫头,金发蓝眼,白得像巴黎瓷娃娃,哪里找第二个?以前在大市场可是顶尖的尤物!会弹琴跳舞,模样俊俏,最擅屋里伺候!”他指着烙印挤眉弄眼:“没错,她逃过一回,被我同伙抓回教训,这‘r’是记号,买回去养养,准是宝贝!瞧她柔得像水,屋里使唤再妙不过。”
斯蒂芬妮虚弱得仿佛随时会倒地,脸色苍白如纸,唇干欲裂,呼吸急促,背上的鞭伤感染,微微发红。
毒打虽未毁容,却让她虚弱不堪,金发沾尘,蓝眼里泪光闪烁,如风中折柳,透着无尽的绝望。
台下议论纷纷,无人急于出价。一小种植园主盯着烙印,皱眉道:“逃过一次,谁担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