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我顿了顿,“你呢?”
他没有回答,只是嘴角弯了一下。电梯到了一楼,门打开,他送我到大堂门口。夜风从外面灌进来,带着夏天特有的那种黏糊糊的热气。
“荷花。”他说。
“嗯。”
“认识你很高兴。”
我看着他的脸。路灯的光落在他身上,制服从深蓝变成了灰蓝,肩章上的金属扣反射着一点冷白色的光。
“我也是。”我说。
我走出大堂,走向地下车库。
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一下一下的,像心跳。
上车之后,我从后视镜里看到他还站在门口,路灯照着他,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投在身后的墙上。
我发动车子,开出了警局。
回家的路上,我的手还在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激动。
那种激动不是“我做了坏事”的激动,是“我做了我想做的事”的激动。
那种感觉像是站在山顶上,风从四面八方吹过来,脚下是万丈深渊,但你不会掉下去,因为你站在那里,是你自己选的。
我想起今天在烧烤店,林薇问我“你开心吗”。
我说开心。
那是真话。
不是因为某一个人,不是因为某一件事,是因为我终于不再跟自己打架了。
以前心里总有两个声音,一个说“你应该”,一个说“我想要”,吵来吵去,谁也不让谁。
现在那个“应该”的声音不见了。
不是被压下去了,是消失了。
就像一扇一直关着的窗户,忽然被风吹开了,新鲜空气灌进来,你才发现原来房间里一直那么闷。
手机震了一下。
“到家了说一声。”
我回复了一个字:“好。”
又震了一下。
“今天很开心。”
我笑了。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打了三个字:“我也是。”
然后想了想,又补了一条:“下次见面,我告诉你我的真名。”
他秒回了一个句号。然后过了几秒,又发来一行字:“那我得想想,告诉你什么才能换回来。”
我笑了。这个人,学我说话学得挺快。
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九点半了。我用钥匙打开门,屋里亮着灯。陈建国在沙发上看手机,朵朵的房间门关着,门缝里漏出小夜灯的光。
“回来了?”他抬起头。
“嗯。”我换好拖鞋,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吃了吗?”
“吃了。和林薇吃的烧烤。”
“好吃吗?”
“还行。你吃了吗?”
“吃了。朵朵想吃面条,我给她煮了一碗。”
“你自己呢?”
“也吃面条。”
我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
他身上有沐浴露的味道,超市里最普通的那种,薄荷味的。
以前我觉得这个味道太寡淡了,现在闻着,觉得安心。
不是因为它好闻,是因为它一直在那里,十几年没变过。
“睡吧。”我站起来,“明天还要上班。”
“嗯。”他也站起来,关了电视。
他很快就睡着了,鼾声响起来,不大,但很稳定。
我躺在他旁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天花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白线。
我翻了个身,脸埋在枕头里。
嘴角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