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灯光又灭了几盏,久到我硬挺的阴茎彻底疲软下去,但内裤前端的湿冷粘腻感依然清晰可辨,久到她那边的呼吸声终于变得均匀绵长(不知是真睡着了,还是又一次更精湛的伪装)……我才极其缓慢地、无声地侧过身,背对着她。
我的后背能感觉到来自她那个方向的一点点微弱的体温辐射,像一个小型的热源。
她的甜腥奶味依然萦绕在鼻端。
我的指尖,刚才被她触碰过的手背皮肤,还在隐隐发烫,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烙下了印记。
而我的阴茎,在疲软之后,传来一阵空虚而酸胀的钝痛。
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压抑的哭声弄醒了。
声音从床的另一侧传来,被她压在枕头里,闷闷的,像从很深很深的水底冒上来的气泡。
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捂住了嘴、捂住了鼻子、把所有的声音都往身体里咽的哭法。
每一声都被她掐死在喉咙里,只有肩膀的抖动能出卖她。
孩子没有醒。孩子在她制造的、被她精心掩埋的哭声里,睡得很沉。
我没有翻身,没有看她,没有说任何话。
我平躺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听着那个声音。发获取地址ltxsbǎ@GMAIL.com?com
那个声音像一把很钝的刀,在一点点地割我。
不是割我的心脏,是割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地方,一个我从未感觉到存在的、更深更隐蔽的地方。
她哭了大概二十分钟。然后哭声慢慢停了,呼吸慢慢平稳了。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不动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在床上了。
厨房里传来油锅的滋滋声,有人在煎鸡蛋。
客厅里有人在拖地,拖把碰到桌腿,发出轻微的声响。
空气里有咖啡的味道,还有洗衣液的香味——阳台上晾着昨晚洗的衣服,被晨风吹得轻轻晃动。
我走出卧室,看到她正在把煎蛋从锅里铲出来,金黄色的溏心在白色瓷盘里微微晃动,没有破。
另一个盘子里已经摆好了两片吐司、一小碟黄油、一杯温好的牛奶。
她看到我出来,嘴角弯了一下,但那个笑容没有到达眼睛。“吃早饭了。”
“嗯。”
我们在餐桌前坐下,面对面,像过去三年里无数个早晨一样。
她剥了一个水煮蛋,把蛋白剥得干干净净,然后把那颗光滑的、白嫩的、还在冒热气的鸡蛋放在我的碟子里。
她记得我吃水煮蛋不吃蛋黄。
或者她记得,或者她只是在做所有她认为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事情,像一个演员在背台词,台词太熟了,已经不需要经过大脑。
“我今天……”她开口了,筷子停在半空中,“我要出门一趟。”
“去哪?”
“我妈那边。她说想看看孩子,我……”她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去了,“我想带孩子回去住两天。”
两天。她需要一个地方重新组织语言,重新想好下一套说辞,重新找到一种方式来说服自己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
“去吧。”
那个“去吧”说得很随意,随意到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她显然没有预料到这个反应,筷子在手里顿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我,试图从我的脸上读出什么。
我脸上什么都没有。“什么时候回来?”
“周六……周日?周日晚上。”她的语气里有一种试探的味道,像一个在问“我可以再拿一块饼干吗”的孩子,不确定会不会被拒绝。
“周日晚上回来。”
她点了头,低头喝粥,喝了两口又抬起头。
“老公。”
“嗯。”
“你不问我……去我妈那里干什么?”
“你想说的时候会说。”
这个回答让她沉默了。
她应该希望我问的。
如果我问了,她就可以解释,可以编一个合理的理由,可以让我相信她只是回娘家,跟那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但我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因为我知道答案不是她妈。
她妈上周才从齐州回去,火车票我还留着。
九点多,她开始收拾东西。
她把孩子的奶瓶、奶粉、尿不湿、衣服、抱被、安抚奶嘴、维生素d滴剂,一样一样地装进那个灰色的妈咪包。
她把每一样东西都摆得很整齐,像在完成一项需要高度专注的任务。
她在孩子的襁褓里塞了一张纸条,我看到了,但没有看上面写了什么。
她穿了一件宽松的卫衣,一条牛仔裤,一双小白鞋。
她把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戴了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半张脸。
她抱孩子的时候抱得很紧,脸埋在孩子的脖子里,深深吸了一口气,像要把这个味道存进一个永远用不完的存储器里。
“我走了。”她站在门口,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拉着行李箱的拉杆。
“路上注意安全。”
她的嘴唇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她转过身,拉着行李箱走进了电梯。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帽檐下的那双眼睛红红的,肿肿的,像两个被揉皱的纸团。
门关上了。
我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听着电梯下降的声音。
她的谎言在继续升级:从一开始否认我到一步步拆穿,到现在她知道我全部知道却依然在撒谎——这就是最致命的阶段,谎言已经不是为了骗我,而是为了骗自己。
她在说服自己:我只是回娘家,我没有做错什么,事情没有那么严重。
我在说服自己:让她去,让她继续往下跳。
客厅安静下来。
我收拾了餐桌上的碗筷,洗了碗,擦干了手,拿起手机。
方远的未读消息已经堆了十几条,最新的一条是凌晨两点发的:“你睡了?我睡不着,一直在想你这个事。你是不是被她pua了?”
我拨了方远的电话。
响了一声他就接了,像是手机一直握在手里。
“你可算主动打电话了,”他的声音沙哑的,像是一夜没睡,“昨天拒我电话的时候不是挺硬气吗?怎么着,想通了?”
“出来喝杯酒。”
“大上午的喝什么酒?你疯了?”他骂了一句,然后顿了一下,“行吧,老地方,我二十分钟到。”
老地方是大学城后面那条街上的一个小酒馆,名字叫“等一个人”。
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沉默寡言,调酒的手艺一般,但胜在安静,没什么人,适合两个男人坐在角落里说一些不适合见光的话。
我到的时候方远已经在了,坐在最里面那张桌子旁边,面前放着一杯已经喝了一半的威士忌。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帽子没摘,头发从帽檐下面翘出来几根,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个没有睡醒的乌鸦。
“你不是说不喝吗?”我坐下来,对老板比了个“老样子”的手势。
“谁跟你说这是酒?”